商会新闻
商会新闻 Chamber News 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> 商会新闻>

农村经济

发布时间: 2015-04-23      浏览:662

2007年,厦门市全面实施《厦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》,大力发展“两头在厦、中间在外”的新型农业,农村经济加快调整。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.01亿元,比上年下降17.8%,其中:种植业产值11.73亿元,下降10.2%;畜牧业产值12.48亿元,下降4.0%;渔业产值4.74亿元,下降46.6%;林业产值0.15亿元,增长4.9%。

 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形势良好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》,加大对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扶持。全市34家龙头企业拥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7家,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;19家龙头企业成立研发机构,成立企业技术中心6个;1家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;企业共承担项目157项,其中*********项目45项;6家企业参与了29项产品的行业技术标准制定。至年底,全市龙头企业拥有名牌产品35个,其中中国名牌产品4个、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、中国驰名商标4个。全年34家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140亿元,比上年增长14.0%;上缴税金1.96亿元;共带动基地种植面积71万亩、牲畜饲养量138万头;带动农户36.14万户,其中订单带动21.74万户,农民从产业化组织得到收入30.42亿元。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助的办法,帮助上岸渔民和失地农民转移就业,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625人,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2.44万人次。在全国率先实行被征地农民、上岸渔民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至2007年底,全市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累计3.86万人,其中当年新增0.82万人。

  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,连续3年增幅超过10%。2007年,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637元,比上年增长11.2%。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的主渠道,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891元,增长15.4%,占纯收入的50.9%,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7.6个百分点,其中在本地劳动所得收入为2896元,增长30.1%。“金包银”工程和股份化项目初见成效,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逐步提高,全年实现1024元,增长35.9%,其中租金收入581元,增长85.0%。由于土地征用、环东海域整治和部分区域生猪禁养,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全年实现2722元,略有下降。

 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元,比上年增长7.9%。受原材料、能源及食品涨价的影响,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中的吃、穿、住的支出增长加速。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356元,增长12.2%,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1.9%;衣着消费支出296元,增长17.1%;居住消费支出922元,增长16.3%。